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以再次申请继续领取。但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规定,如失业期限、身份认证等。申请时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领取的金额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因此,如果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一段时间仍未找到工作,可以再次申请继续领取。
失业金暂停领取后,还可以继续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