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排放是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监测,有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 监测点位的设定:根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GB 16297-1996)的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物质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按规定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2. 监测频率:无组织排放的监测频率一般比有组织排放要高,因为无组织排放更加难以控制和预测。
3. 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由于无组织排放的特性,监测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才能真实反映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4. 监测设备的性能: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设备必须具有高灵敏度和高稳定性,才能准确捕捉到微小的污染物排放。
5. 监测人员的技能:无组织排放的监测需要专业人员进行,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监测技术和方法,能够正确操作监测设备,并能够准确解读监测数据。
6. 监测报告的内容: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报告除了需要包含基本的监测数据外,还需要详细描述监测过程和方法,以便于其他人理解和验证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