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言文中的“则”有多种意思,包括法则、准则、榜样、效法、等级等。例如,《叔向贺贫》中的“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中的“则”表示法则、准则;屈原《离骚》中的“愿依彭咸之遗则”中的“则”表示榜样;《易经·击辞》中的“河山图,洛出书,圣从则之”中的“则”表示效法;《汉书·叙传》中的“坤作地势,高下九则”中的“则”表示等级。
意思如下:
1、作为连词。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与句,表示顺承、转折、因果、假设、并列等关系。
2、作为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可按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3、作为语气词。用在句末,常与疑问代词“何”一起构成“何则”,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呢”。
4、作为名词。会意。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本义:准则,法则。
“则”在文言文中作为虚词,词汇意义比较抽象,但能通过它把实词组织在一起,完成句子结构的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