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模式。
作为中国教育史上与官学平行交叉发展的一种教育制度,它萌芽于唐末,鼎盛于宋元,普及于明清,改制于清末,是集教育、学术、藏书为一体的文化教育机构。
所以明清时期建立起完整的书院制度。
南宋时,书院教育进入极盛时期。南宋的一些著名书院,多数称“精舍”,由理学大师亲 自主持。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对天下书院影响很大,其后20年,各地书院大兴,书院的数量空前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书院活动内容更加充实与丰富。一般来讲,书院的活动主要有 三项:藏书、供祀和讲学。到南宋时,书院的三项活动内容基本具备。书院进一步制度化, 订立了比较完备的条规。
严格地说,南宋书院的复兴发端于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尤其是朱熹亲自拟订《白鹿洞书院教条》,成为书院的标准学规,这是书院制度化的主要标志。
以后各地书院纷相仿效,它们皆以《白鹿洞书院教条》为纲领,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书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