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招标文件出现问题,评标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并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或要求解释。招标人应该对问题进行处理和解答,并在合适的时间内通知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如果招标文件的错误或遗漏导致评审无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可以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如果招标人要求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商议的结论继续评审,并如实记录商议过程、结论意见。同时,在招标结果公示成立的前提下,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可要求预计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维持原招标结果不变。
总之,在评标过程中如果遇到招标文件有问题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该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或要求解释,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和记录。同时,为了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问题,应当立即向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提出质疑并详细说明问题所在。同时,应确保提供充足的证据或理由支持质疑,以便能够让相关方对问题进行认可和解决。
如果质疑得到认可,招标人应主动进行修改或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流程得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