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界定了服务贸易的十二大领域,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旅行相关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教育服务、分销服务、环境服务及其他服务。
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
包括(1)商业服务;(2)通信服务;(3)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4)分销服务;(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保健和社会服务;(9)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10)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11)运输服务;(12)别处未包括的其他服务。这12大类又细分为近160个服务分部门。需要说明的是,“GNS/W/120服务部门分类”目录是一个谈判目录,而非统计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