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大门楼一般不能超过一楼的顶层。因为大门楼属于房屋的附属建筑,其高度不能超过主体建筑的高度,否则会影响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农村自建房的大门楼高度不得超过12米,且不能超过主体建筑的高度。
农村自建房的大门楼高度不能超过一楼的顶层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的建设,应当符合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不得超过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高度标准。因此,农村自建房的大门楼高度不能超过一楼的顶层高,否则将属于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