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园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幼儿园、公立医院、体育馆等都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在今年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于公园一类的事业单位采取保障政策,已经明确要被保障的三类重点公园分别如下:一类是湿地和森林等生态保护类的公园;一类是文物以及遗址保护类的公园;还有一类是免费开放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园。这三种性质的公园,前面两种会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最后一类会按照招标企业来进行管护,继续开放。
所以保护类的公园以及免费开放的公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会保留少量的管理人员,其他大量的职能,则有政府购买服务来代替。会被保留的事业单位,都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所以也属于全额供给性事业单位,单位的人员的工资和项目经费都会由财政全额供给,其他的清洁和后勤保障,会由社会服务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