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比如某上市公司通过定增方式发行股份,其发行日为19号,则19号也是该股的定向增发基准日。同时,如果其股东均为持有5%以下的股东,无需披露义务,即不需要公告。
如果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会对股价产生重大的影响,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向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
其价格是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的90%来确定的,其中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