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
自然辩证法是一种哲学和科学方法,强调对于自然现象的整体性和发展规律的理解。这一思想体系在哲学、科学和社会学等领域都有影响,尤其在德国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自然辩证法的主要特征包括:
1. **整体性(Holism):** 自然辩证法强调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它认为,理解一个系统或现象必须从整体出发,而不是单独考虑其组成部分。
2. **发展性(Development):** 自然辩证法关注事物的发展和演变。它认为自然界和社会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
3. **矛盾性(Contradiction):** 自然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矛盾,而这种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矛盾的解决,事物得以发展。
4. **对抗性(Dialectics):** 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被称为辩证思维或辩证法,强调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对抗,认为从矛盾中产生新的阶段。
自然辩证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但在19世纪德国哲学中得到了深化和发展,特别是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就是自然辩证法的一种应用,强调社会历史发展中矛盾和对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