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文件指出,学院与大学的区别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是办学规模方面、师资队伍方面、学校与专业方面、基础设施方面、教学与科研水平方面等。
一、办学规模方面:
全日制在校生在5000人以上是学院的要求。
全日制在校生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是对大学的要求。
二、师资队伍方面:
要求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不应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多于10人。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 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而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要求达到50%以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三、学科与专业方面:
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学院应该有1个 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而大学则应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四、基础设施方面:
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普通本科学校土地方面要求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
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普通本科学校仪器设备方面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
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五、教学与科研水平方面:
普通本科学校要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大学的学校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扩展资料:
我国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和普通全日制专科。其中本科包括大学、学院、独立学院。专科包括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等。
截至2015年,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2560所(含独立学院275所),其中,本科院校1219所,高职(专科)院校1341所,本专科共招生737.85万人,在校生2625.30万人,毕业生680.89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0197人,教职工共236.9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