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注重教学工作量、教改实验、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果 。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奖励1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教育行政部门认定1次)。
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 。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3年),并获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2次。
获学校教学评估优秀1次,并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校级2次 。
任现职之前工作业绩突出 。州、县(市、区)教师获省级以上表彰或乡村教师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参考其它业绩。
优秀论文,新业绩,现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