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限速60公里/小时。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限速40公里/小时。并要同时开启车辆灯光警示。
遇到雨雪天气高速限速80公里/每小时。
雨雪天气高速规定:能见度低于200米时,最高速度60,并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最高速度40,并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最高速度20,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离开高速公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当行车过程中遭遇重度降雨、降雪、大雾,路况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驾驶人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此时除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外,还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同时需保证车速不高于时速40公里每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