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合理也不合法。
1.水电费如果不是抄表到户的,由物业公司代收,也不可以预收一年,因为物业代收必须有水电部门的委托代收合同,而这份合同绝对不会有预收一年的授权,再说水电费不是每月固定的,按什么标准预收呢;
2.管理费预收一年不合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收费办法》等物业法规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采用“先付费后消费”的原则,业主收楼时物业公司可以预收管理费,但是预收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你们被要求缴纳一年的水电费及管理费,建议先了解清楚具体原因,如物业合同有没有此约定,如果没有,可以拒绝缴纳,或者向房管局物业科/处投诉。
预交电费合理合法,预交电费是供电部门根据客户长期以来的信誉度来确立的,同时也符合电力法,如果客户长期以来多次预期拖欠电费,甚至是在下达停电通知后仍不缴纳,停电后须预交一定电费后方可恢复送电,临时用电用户视实际情况可预交电费。除上述两种特定情况,用户是不需要预缴电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