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飞,字鹏举,南宋之忠良也。生于农家,少负气节,家贫力学。其志也,欲报国以尽忠,此其本心也。
岳飞之立志报国,非一日之志也。自幼受父母教诲,习武学文,志在报国。及长,见国事日非,人民苦难,心甚忧之。遂投军,誓以身许国,志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岳飞之志,非独身之志也。其志在安民,在济世。每战必身先士卒,与士卒同甘共苦。其部下感其忠诚,皆誓死相从。岳飞之治军,严而不苛,恩威并施。故其部下皆敬爱之,乐为之死。
岳飞之志,非小志也。其志在天下,在万民。虽遭陷害,心志不渝。临刑之际,犹高呼“天日昭昭”,此其志也。
岳飞之志,永垂不朽。其精神,其忠诚,皆为后世所景仰。吾人当以岳飞为榜样,立大志,行大义,为国家、为人民尽心尽力。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同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