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东莞市总人口为644.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46%,是广东省居广州、深圳之后的第三大人口大市。
全市户籍人口为154.51万人,平均每4个人之中大约就有3个是外来人员。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72.3亿元,总量排名全省第四,比上年增长18.4%,增幅名列珠三角各市首位。地方财政收入55.3亿元上缴中央、省财政收入112.6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23元。城乡居民本币储蓄存款余额1001.7亿元,占全国的1.15%。《东莞市统计局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03年末户籍人口158.9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为440.4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