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残,也叫高残,指身体发生严重残疾并达到一定程度,按通俗理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身体全残:
1、双目失明
2、双手缺失,或双腿缺失
3、缺失一手及一腿
4、单目失明及缺失一手
5、单目失明及缺失一腿
6、四肢不能动
7、无法咀嚼、吞咽,仅能摄入流质食物
8、终身无法工作,需他人扶助维持生命
全残是指身体或智力缺陷达到一定程度,完全丧失劳动力并几乎无法自理生活的人。
其标准是由医学专家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判断,通常包括身体或智力缺陷的程度、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以及工作能力的丧失程度等多个方面。
在我国,全残认定需要由相关残疾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要得到医学、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的认可和审核。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