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于谦(1398.5.13-1457.2.16),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四年召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变,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师,身自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太上皇得归。天顺元年谦以“谋逆”罪被冤杀。弘治谥肃愍,万历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祖籍考城(今民权县),故里在今民权县程庄乡于庄村。于谦的曾祖于九思在元朝时离家到杭州做官,遂把家迁至钱塘太平里,故史载于谦为浙江钱塘人。于谦少年立志,七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所见人无若此儿者,异日救时宰相也。”十二岁时于谦即写下明志诗《石灰吟》。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为进士。宣德元年(1426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宣宗朱瞻基亲征。待高煦出降,宣宗让于谦数说他的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伏地战栗),自称罪该万死,宣宗大悦,任命于谦为御史,当即下令派其巡按江西。巡按外地正是御史的职责,也不算什么高升,但皇帝的这一举动明显是想历练此人,然后加以重用。
于谦外出巡按江西,昭雪了被冤枉的几百个囚犯。他上书奏报陕西各处官校骚扰百姓,诏令派御史逮捕他们。皇帝知道于谦可以承担重任,当时刚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于是亲手写了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访问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并立即上书提出。一年上书几次,稍有水旱灾害,马上上报。
时代背景:政治腐败,元顺帝统治时期,爆发了红巾军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