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木江·哈力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个体工商业者。阿里木江·哈力克生活并不富裕,靠卖羊肉串谋生,却因为急公好义、乐善好施,被新疆人民亲切地称为“好巴郎”,被贵州人民誉为“草根慈善家”。2001年,他到贵州毕节以卖烤羊肉串谋生,以微薄的收入资助了数百名贫困学生。
他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民族团结之歌,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了伟大,以一名普通新疆少数民族青年的身份演绎了人间大爱,体现了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青年的骄傲。2011年9月20日,他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