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认为,认识以客观实践为来源。他提出判别知识的三条标准,即“上本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发”,最后“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就是有名的“三表法”。
他还进一步提出“取实予名”、“察类明故”的观点,建立了“类”(区分事物的根据)、“故”(事物的原因、条件)等中国最早的逻辑学术语。
墨家广泛应用类比推理,通过类比的归纳形式来说明万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建立了由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的方法论基础。
墨子死后,他的一些弟子专门探讨逻辑学,历史上称之为“墨辩”学派,也称后期墨学。汉代以后,墨家学派逐渐湮没失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