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文后(?-公元前305年),生于魏国(楚国芈姝为芈月传杜撰),战国秦惠文王王后,秦武王之母公元前334年,惠文后与秦惠文王联姻。公元前329年生下秦武王。公元前307年,秦武王因举鼎而死,因秦武王无子,其弟争夺王位,惠文后扶持公子壮,公子壮僭立,号季君。而在魏冉支持下,秦昭襄王继位,魏冉担任将军,保卫都城咸阳。公元前305年,公子壮与惠文后遭诛杀。
秦始皇在位之时并没有立后,对此后世有诸多看法:
一、有人认为是家庭因素影响了秦始皇。
据《史记·吕不韦传》记载,秦始皇的母亲原是吕不韦的姬妾,吕不韦出于政治目的将已怀孕的赵姬献给异人(即秦庄襄王),后来赵姬至大期生子政。(一说大期为满产期,即十个月;一说大期为超期晚产。)
秦庄襄王死后,身为太后的她仍经常与吕不韦重温旧情。后来太后竟然又与缪私通,并生下两个儿子。
母亲的失检行为令秦始皇恼羞愤怒,无地自容,最后彻底爆发,杀了两个私生子弟弟,将其母赶出咸阳,并迁怒于吕不韦,罢免其相国之职,后又下诏命吕不韦“速徙蜀中,不得逗留!”结果吕不韦害怕被诛而服毒自杀。
后来秦始皇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悔过,但至死未让太后再住咸阳。这充分反映了秦始皇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之重。
专家分析认为,由怨母而仇视女人的心理阴影,使秦始皇长大后在婚姻能力上未能健康发展。宫中众多女人,仅仅是为满足他的生理需要。由母亲行为而形成的心理障碍,也是秦始皇迟迟未立后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