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后,清宫后妃制度即大体定型。按《国朝宫史》的记载,清宫后妃分为八个等级,由下而上依次为答应、常在、贵人、嫔、妃、贵妃、皇贵妃、皇后。
除设为八个等级外,清宫各等级嫔妃均有一定限额,即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至于贵人、常在、答应这三个等级,则不设定数。
不设定数的原因很简单,贵人、常在和答应是非主位的庶妃,没有正式封号,也没有专门的奉内管领,地位很低,甚至连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一般说来,清宫妃子的地位多由其母家地位决定。如康熙元后赫舍里氏,其祖父索尼为“辅政四大臣”之首。
再如乾隆之孝贤皇后富察氏,其祖父米思翰在康熙年间历任内务府总管、户部尚书等职;米思翰次子马齐历任议政大臣、兵部尚书等职;三子马武历任内务府总管、领侍卫内大臣等职,孝贤之父亲李荣保是第四子,历任参领、察哈尔总管等。
清宫中后妃地位的高低与紫禁城的格局也是对应的,其中乾清宫和坤宁宫专属于皇帝和皇后,其他嫔妃居住的东西十二宫则如星辰一般簇拥在乾清、坤宁两宫之旁。
从格局上看,皇后居中宫,主内治;皇贵妃一位、贵妃两位、妃四位、嫔六位,分居东西十二宫,佐内治;贵人、常在、答应俱无定位,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
由于清宫后妃均从旗人官员女子中选取(汉人女子不得入宫),其选取范围非常有限。因而,清朝皇帝的后妃包括宫女较前朝大为缩减,已无“三千佳丽”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