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试:亦称童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
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
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
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
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方可进入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
《促织》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