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时的会计分录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次摊销法: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比较短、容易损坏、破碎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实际成本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有关成本、费用账户。会计分录为:领用时,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五五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需要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会计分录为:领用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借: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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