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报道获得的信息属于公共信息来源
客观报道,一种报道形式。
客观报道是指只准确地报道事实、对事实不作解释和评论的一种报道形式。西方客观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三种报道手法之一。
客观报道是在便士报以信息模式取代政党报纸的政论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阿道夫.奥克斯的《纽约时报》摒弃便士报煽情报道的情况下成熟的。1896年8月19日,奥克斯提出办报宣言:“用简明动人的方式,用文明社会中慎重的语言,来提炼所有的新闻,即使不能比其他可靠途径更快提供新闻,也要一样快;要不偏不倚地、无私无畏地提供新闻。”
客观报道开始于1849年港口新闻社(美联社前身),为了使得其新闻适合各种口味的媒体刊登而采用中立、平衡的报道方式。第一次明确给客观报道做界定的是1924年出版的尼尔森,克劳福德的《新闻道德》一书。
正是在客观报道成为美国新闻界一种普遍共识后,历经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战,人们发现自己不能客观地认识世界,记者也不能真正客观地报道世界,便产生了新闻客观性这样一种职业追求、理想。
中国新闻史中的客观报道的提法,最早由梁启超于1903年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中提出:“史家必有主客观两界,作报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月中国所发之现象,报之客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