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产品不得在外包装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且具有以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还有以《营养成分表》为表头的营养成分表。
2、保健食品产品必须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即蓝帽子)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年份)XXXX,而且不得在包装上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
3、药品产品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
4、特医食品全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外包装标签中应对产品的配方特点或营养学特征进行描述,并标明适用人群,还应标示“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还应标明“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