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1、安全生产三个一律指:
动火前,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严防交叉作业动火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2、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一、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必须实行作业审批。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四、必须落实工程措施。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五、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对待因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第二,在存在不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校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也依法严肃处理,第三,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