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是指负责督办河流管理工作的人,这种管理体制称“河长制”。
中文名:河长
出处: 水利管理术语
解释:负责督办河流管理的人
负责项目:水环境
在中国,一般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主要督办的是水环境问题。
河长制分为四级: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的一级“河长”
2,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二级“河长”
3,相关镇的主要领导为三级“河长”
4,所在行政村的村干部担任四级“河长”
河长制的实行有利于水环境的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对加强水环境的治理,防止水污染是有益处的。
“河长”不是行政序列中的官职,有人只是把它视作握有实权者挂的一个“虚衔”,因而“河长制”能否收到实效,关键要看是否有人因任上不力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