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影无间道1的剧情 我不太明白 求解释

关于电影无间道1的剧情 我不太明白 求解释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3-08-08 04:01:32

关于电影无间道1的剧情 我不太明白 求解释

首先你要明白,香港的司法制度是英美法制,即便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但是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合理疑点的话,合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也就是我们大陆最近才有的疑罪从无的说法。

因为林家栋饰演的角色其实也是黑帮,而且知道刘德华角色的底细,如果不干掉他,那么刘德华的角色这辈子只能继续同流合污(难得老大被干掉以为没人知道刘德华角色过去的身份,现在又来一个知道底细的人,而刘德华角色到后期想做一个好人,因此,知道他过去的人得杀掉)

而且刘德华的角色当时就已经湮灭证据了,把指纹擦掉,大可以说是同时开枪,而且现场在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也破坏得差不多了,因此,一大堆合理疑点。刘德华的角色顶多只能被律政司起诉(有入罪可能便可起诉),当时定罪还是由法庭决定,香港的制度是,检察院跟法院不是一家人,法院不管这么多,只要有合理疑点就放人了,而且英美法制的国家,规定检察机关只能对同一案件起诉一次,如果当年没有找到很确切的证据,至少是可以说服陪审团的证据就鲁莽起诉,一旦被判无罪释放,那么对这个案件检察机关以后就不能再起诉同一个人,哪怕以后找到多么确凿,100%的证据,都不可能再次起诉,这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毕竟每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面对庞大的检查机构,力量是不均衡的,不可能日后每找到新证据就开一次庭,这就没完没了了,也是怕被后期被人根据法院判词和合理怀疑故意栽赃嫁祸所设定的规则。。。。。结合剧情现场破坏差不多,没证据,就得放人,而且角色本身是警察,知道怎么破坏现场,而且是高级警察,想定罪很难的,如果按照第一部的情节,这样贸然拿上法院起诉,会无罪释放的。。所以就有了第二部乃至第三部派人去查,找证据。。。虽然律政司的起诉标准都是有入罪可能就可以提起公诉,但是法院定罪标准是毫无合理怀疑才可以入罪,所以没有很强烈的证据,百分百把握,贸然起诉,就等于放过这个人。其实英美法司法制度是尽量做到(也只能是尽量)不冤枉一个好人。坏人做坏事多了终究都会落网,但是尽可能不要冤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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