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全之毁,不虞之誉”:意思是有意想不到荣誉,有追求完美而受到诽谤。作宾语;没有意料到或意想不到的赞扬。出自《孟子·离娄上》第二十一章:“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孟子》的语言明白晓畅,平实浅近,同时又精炼准确。作为散文,《孟子》长于论辩,更具艺术的表现力,具有文学散文的性质。其中的论辩文,巧妙的运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孟子得心应手地运用类比推理,往往是欲擒故纵,反复诘难,迂回曲折的把对方引入自己预设的结论中,如《梁惠王下》。
求全之毁不虞之誉意思是指意外的赞扬不必欢喜, 别人对自己求全责备又何必责怪呢?
这句话出自于明·洪应明《菜根谭·前辈》六五。
原文
不虞之誉不必喜,求全之毁何须辞?自反有愧,则无怨于他人;自反无愆,更何嫌乎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