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需要通知交通事故复议的结果,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通知事故双方:
1. 书面通知:您可以向事故双方发送一封书面通知,明确复议结果,包括相关补偿金额和处理措施等。请确保书面通知内容准确无误,并告知双方必要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方咨询和核实。
2. 电话通知:如果双方联系方式可得,您可以通过电话通知双方复议结果。在通知过程中,建议您将复议结果简述并请双方在书面文本通知到达后再进行具体处理。
3. 邮件或电子邮件通知:您可以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事故双方复议结果。在发送前,请确认收件人和邮寄地址,以及邮件内部的附件和格式均符合要求。
请注意,无论哪种通知方式,都应当记录相关内容和信息,包括发送时间和事故双方的回应等情况,以保证通知的准确、及时和可追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