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二) 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 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 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纪律“七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五) 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
1.不准任意中断电路或业务;
2.不准任意加、甩、倒换设备;
3.不准任意变更电路;
4.不准任意配置、修改数据;
5.不准任意切断告警;
6.不准借故推迟故障处理时间和隐瞒谎报故障;
7.不准泄露用户信息;
8.不准泄露系统口令;
9.不准在系统上进行与维护无关的操作;
10.不准关闭业务联络电话。
第35条 电务系统基本规章“红线”:
(一) 在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中,违章使用封连线。
(二) 未按照规定程序,违章拆、改、配线。
(三) 未按照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简化联锁试验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
(四) 违反LKJ数据管理规定,错装、漏装LKJ数据。
(五) 未按照规定,违章上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