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比拟和拟人都是常见的修辞手法,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区别如下:
1. 比喻:即“打比方”,用与本体事物有相似点的另一事物作比。比喻的结构由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体(作比喻的事物)和比喻词组成。比喻强调的是甲乙两物的相似性,通过相似点使本体同喻体联系起来,以唤起人们的联想,使人更具体地感知事物。
2. 比拟:把物拟作人(拟人)或把人拟作物(拟物),把甲事物摹拟作乙事物来写。比拟是利用甲乙两物之间的不同特性,使两体融为一体,使语言生动、形象。拟人是把事物人格化、把物拟作人的修辞手法。
3. 拟人:将非人的事物赋予人的特性。拟人不出现“像”字,例如“吹面不寒杨柳风”和“春风温柔地抚摸着你”。
总的来说,比喻、比拟和拟人在结构、性质和作用上都有所不同。在写作中,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修辞手法,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