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5年。
2. 年龄一般在20-45岁之间,不同省份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3. 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 具备一定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幼儿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
5. 具备一定的幼儿教育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教学、管理、卫生保健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