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做以下工作的:
1、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对乘车学生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校车的安全营运。
2、认真落实协管员考核细则和安全工作责任书。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准时到岗,按时上班出车。做到不漏接,不漏送。
4、要关心呵护学生,经常教育学生按规定的要求上下车,严格执行《小学生候车须知》和《小学生乘车守则》,在车辆行驶中,协管员要做到:“三勤”,即勤说、勤看、勤检查。防患于未然。在车辆行驶中,要禁止学生的一切不安全活动,要坐稳扶牢,学生必须用手把住扶手。
5、每天将接送情况做好详细工作记录,及时上交学生月出缺席簿和学生月乘车名单。
6、早上候车,要求家长护送孩子到达站点,下午放学及周五半日课中午放学要求家长到站点接孩子,选好各站点的路队长,组织学生必须站好路队,实行路队长负责制,不准出现疯、打、闹现象。候车排必须站在巷道。
7、放学时,必须提前到达指定的位置,组织学生排队候车,清点好人数,确认核实当日乘车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严格按照学校的“四固定”的要求去做。(固定线路、固定车次、固定人数、固定座位),不得随意变动。
8、必须让学生在车辆停稳后上下车,学生上车时,协管员要在车门口护送学生上车,学生下车时,协管员要首先下车,确认安全后,方可接扶学生下车,有过横道的学生,协管员必须亲自送过横道。
9、提醒司机,必须在学生坐稳扶牢后,方可开车,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避免一切不安全的驾驶行为。
10、监督司机是否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车辆带病上路等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提醒司机并上报学校。
11、严禁车辆有超员现象,不得随意安排外人乘校车。
12、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可疑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反映和汇报。
如果因为本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