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写信封一样,正面由右至左竖排。
第一层:写寄钱的原因,如:中元寄钱
第二层:写收钱人的姓名,如:故显考某府讳某某老大人 魂下受用;故显考某公讳某某老大人 单魂收用。“魂下受用”、“单魂受用”可接着姓名写,也可另启一行左下角书写。
第三层:写寄款人姓名。如:孝子某某某、媳某某某。
第四层:写邮寄(即焚烧)的时间。如:“天运戊子年正月十五日于火中化白”,其中“天运”也可写为“阴历”,而年份要用甲子纪年。
有些地方,在“包袱”背面,还要写一个字:“封”。草体,压着折纸的缝写,代表封口,寓意以保证半路不被别的鬼魂顺手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