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深夏》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出生于布鲁克林的小孩——乔伊·马格利斯。他是一个调皮捣蛋、行为乖张九岁小孩——他不遵守校规,是学校公认的淘气鬼;他才九岁,就与白宫通信,预测二战欧洲战争的局势、估计总统大选的投票票数,并每次都准确得惊人。随后他又把目标定在了棒球明星查理·班克斯身上。
一开始,查理以为乔伊是一个疯狂的球迷,不屑一顾,谁知道一通信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两人在信中捉弄、挖苦对方,又尽情地说笑,但在爆笑的言语中,让人感受到的却是两个人家人般的相扶与温暖,真挚得令人心酸落泪。第一次,乔伊说自己是一个患有不治之症的男孩,想让查理给他打一个全垒打。第二次,乔伊说自己是一个盲小孩,并再次请求查理给他打次全垒打······随后查理收到了四封假的信,查理还是没有给乔伊打全垒打。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乔伊与查理的情谊变得越来越深了,查理也成为了乔伊的偶像。
我觉得最好看的是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乔伊遇上查理,他们通信以来那么久从来没说要见见面。以前乔伊与查理通信的时候,查理总是不耐烦。可是,通信的过程中,乔伊和查理结下了深深的友谊,查理后来还意外地来到乔伊家说要见乔伊。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太感动人心了。
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我时常被它逗得哭笑不得,也常被两人之间的情谊所感动。不得不说这的的确确是一本好书,我想我会时常拿出来再读一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