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贸区: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区”的简称,它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者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通俗来说,便是在自贸区,国家提供土地,外国人可以生产货物,在自贸区可以合法购买美股、港股,并且在自贸区购买的商品可以减少一定的关税。
目前,我国一共开设有21个自贸区。我国自2013年在上海设立第一个自贸区,接下来在7年的时间里,分别在广东、福建、天津、陕西、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浙江、辽宁、海南、黑龙江、云南、河北、广西、江苏、山东、湖南、安徽和北京设立了自贸区。
2、自贸港:自贸港可以理解为自贸区的升级版,自贸港比自贸区更加的宽松,开放程度更高。
我国目前的自贸港除了有香港,还有一个便是海南。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在2025进行封关运作,实行全岛开放,包括雇工、投资、人员出入境和贸易等方面开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