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三证一标指的是: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其中《安全鉴定证》在1998年之前,是由各省市劳动局确定和审批和下发的;在1998年机构改革后,将此权力转移给了国家经贸委,来颁布《安全鉴定证》。到2005年后,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来监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并在当年的09月,开始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管理。正式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LA证)替代安全鉴定证。中国最后一批安全鉴定证是2004年颁布的,4年有效期,于2008年失效,因此,现中国劳保用品市场上,已不存在《安全鉴定证》。
二、现三证一标更合适的理解应该为: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证书和安全标志。其中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随产品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