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我国古代历法之一。平年十二个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全年354天或355天(一年中哪个月大,哪个月小,年年不同)。由于平均每年的天数比太阳年约差十一天,所以在十九年中设置七个闰月,有闰月的年份全年十三个月(383天或384天,闰月在几月份也没有一定)。又根据太阳的位置,把一个太阳年分成二十四个节气,便于农事。纪年用天干地支搭配,六十年周而复始。俗称阴历。这种历法相传创始于夏代,所以又称夏历、旧历。也为农业上使用的历书。
阴历, 我国旧时通用的历法,也就是农历。实际上是阴阳历的一种。汉武帝 太初 年间, 落下閎 邓平 等创制的《太初历》,又称“八十一分律历”。它将一日分为81分,为便于从《四分历》过渡到《太初历》,而又使之更接近于实际天象,他们在推算时,采用“先借半日”的办法,先借者谓之“阳历”,不借者谓之“阴历”,形成大小月相间之格局。出自《汉书·律历志上》:“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