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属于公务员编制,厅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