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利息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综合费用,另一部分是贷款利息。
在其中的贷款利率,一般指的是银行的贷款利率。至于综合费用包括民用产品、房地产、产权等。
所有这些都按月计息。民用产品的月平均利率为4.2%,也是其中最高的利率之一。房地产和产权的月利率分别为2.7%和2.4%。
当铺的利益也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只要不高于上述标准,就是合法的。
现在,一些当铺已经推出了很多优惠活动,所以利息可能会比上面提到的略低,但优惠范围仍然有限。
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还是建议在银行申请贷款比较划算,虽然时间比较长,手续比较麻烦,但当铺的利息比当铺低很多。
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因为综合费是预扣的。
如果是三分利息那就是30万每个月!典当行作为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经济机构,融资服务功能是显而易见的。
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
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拓展资料
提前赎当 提前赎当指当期未满,典当双方终止典当交易的行为。提前赎当的关键,在于典当行如何计收当金利息及相应费用。通常有三种情况。
(1)按实际典当期限计收 即按日计收,表现为减收息费。
如原典当期限为一个月(30日),提前5日赎当,实际典当25日,则典当行应收息费数额=当金数额×当金月息费率之和÷30×25;如当金1000元,月息费率共3%,则30日应收息费30元,而25日应收息费25元。(2)按单位典当期限计收 即按月计收,表现为加收息费。
如原典当期限为一个月(30日),提前5日赎当,实际典当25日,但典当行仍按一个月计收息费,故应收息费数额=当金数额×当金月息费率之和×月份单位。
如当金2000元,月息费率共5%,则一个月应收息费100元。 这种计收方式最为多见,届于典当国际惯例。
(3)混合计收 即实行按日计收与按月计收相结合的方式,表现为当期短则按日计收,当期长则按月计收。
如原当期限一个月(30日),提前26日赎当,实际典当4日,于是典当行按5日计收息费;
而若提前24日赎当,实际典当6日,则典当行按一个月计收息费。由此可见,倘若当期超过5日的,则应当按一个月计收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