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从事书法(含篆刻、刻字)艺术创作作者的入会条件
一、取得以下成绩1次者
1、作品入展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单项展、主题展;
2、作品获安徽省书法篆刻艺术大展(届展)优秀作品。
二、累计取得以下成绩2次者
1、作品入展由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单项展、主题展;
2、作品入展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参与举办的其他展览,且征稿启事注明具备1次入会条件的。
三、其它
1、参加省书协教学培训获评优秀学员,并取得本条第二项中所列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入会;
2、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取得本条第二项中所列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入会。
所有符合入会条件的展览均以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第二条 从事书法理论研究者入会条件
一、书法理论研究符合以下条件1次者
1、在《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中国文艺网等专业报刊、主流专业网站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书法理论文章,单篇字数不少于5千字;
2、论文入选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且须通过安徽省书协学术专家组认定。
二、累计获得以下成绩2次者
1、在全国省级以上的专业书法报刊、杂志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3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安徽省书协学术专家组认定;
2、论文入选由安徽省书协主办的书法学术研讨会,以征稿启事为准。
三、其它
1、论文或专著合作作者申报的,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2、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取得本条第二项中所列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入会。
第三条 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取得第一条第二项或第二条第二项中所列任一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5年以上,有专业职称的教师;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5年以上,有专业职称的采编人员。
第四条 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申报时仍在职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各市(省直)书协驻会担任副秘书长及以上职务,且任职3年以上;
2、安徽省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5年以上。
第五条 具备书法专业研究生学历且已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具备书法专业本科学历且已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取得第一条第二项或第二条第二项中所列任一条件,即可申报。
第六条 热爱书法艺术,且为安徽书法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经主席团集体研究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