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早在1997年,一些班轮公司就在中国的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地区向外贸货主收取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始发地收货费)。
收费标准:20尺集装箱141美元,40尺集装箱269美元。缺乏经验的中国货主就默认了这项费用并不高的收费。 1999年、2000年5月及以后,一些航运公会组织代表相继到上海、大连和青岛等口岸,企图推行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遭到当地货主组织的强烈反对而未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