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派大使的意思是两个国家建立了最高等级的大使级外交关系。
外交等级分为:大使、公使、代办,共3级。其中大使级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大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一等级,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
公使级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
代办级全称为“代为办理”,代办为外交使节的第三等级,委派使馆高级人员做使馆临时负责人,称“临时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