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国体、政体
1.国体——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
即一个国家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
(1)单一制
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者自治单位组成,这些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具有如下特点:
①从法律制度上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②从政权组织形式上看,一般只有一套政府体制。除有个别特别地方外,中央和地方均采用相同的政府体制。
③在权力配置上,地方权力来自中央。
④在国际关系中,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
⑤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地方作为国家的行政区域单位,不具有独立性,没有从国家分离出去的权力。
(2)联邦制
联邦制是指国家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具有如下特点:
①除联邦宪法外,还有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宪法。
②有多套政府体制。
③在联邦制国家,中央权力来自地方。
④联邦制国家,公民有双重国籍,即公民既是联邦的公民,一般在国际法上使用联邦公民资格,又是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公民。
⑤在国际关系中,有些联邦国家在法律上允许成员国或加盟国作为完全的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
⑥有些联邦制国家,成员国或加盟国在法律上拥有脱离联邦的权力。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属于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原因在于:
(1)这是我国数千年历史文化传统发展的延续,是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传统决定的。
(2)是由我国“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状况决定的。
(3)是巩固国防、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活动的需要。
(4)是全国各地互通有无、互助合作,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达共同繁荣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