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泛称呼
在社交场合,由于不熟悉交往对象的详细情况,或因其他原因,仅以性别区分,对男性一律称之为“先生” ,对女性一律称之为“小姐”或“女士” ,一般而言,对未婚女性称“小姐” ,对已婚女性称“女士” ,对年长但不明婚姻状况的女子或职业女性称女士。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布莱尔先生” 、“汉斯小姐” 、“怀特夫人”等。
(二)职务性称呼
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称呼。通常有三种情况:称职务,在职务前加上姓氏,在职务前加上姓名(适用于非常正式的场合) 。如“李局长” 、“王科长” 、“徐主任” 、“江华处长”等。
(三)职称性称呼
对于具有职称者,尤其是具有高级、中级职称者,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职称相称。称职称时可以只称职称、在职称前加上姓氏、在职称前加上姓名(适用于十分正式的场合) 。如“张教授” 、“刘工程师”等。
(四)行业(职业)性称呼
在工作中,有时可按行业进行称呼。对于从事某些特定行业的人,可直接称呼对方的职业,如老师、医生、会计、律师等,也可以在职业前加上姓氏、姓名。
(五)姓名性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称呼姓名。姓名称呼一般适用于年龄、职务相仿,或是同学、好友之间。有三种情况:可以直呼其名;只呼其姓,要在姓前加上“老、大、小”等前缀;只称其名,不呼其姓,通常限于同性之间,尤其是上司称呼下级、长辈称呼晚辈,在亲友、同学、邻里之间,也可使用这种称呼。
(六)拟亲性称呼
如“汪爷爷” 、“余叔叔” 、“范阿姨”等。需要注意的是,对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家的男士可以“先生”相称。对日本妇女一般不称“小姐” 、“女士”而称“先生”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 ,称王子、公主、亲王为“殿下” ,对其他有爵位的人,可以其爵位相称,也可称“阁下”或“先生” 。对有学位、军衔、技术职称的人士,可以称他们的头衔,如某某教授、某某博士、某某将军、某某工程师等。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称呼人,不称“某某局长” 、“某某校长” 、“某某经理”等。在美国,人们常把直呼其名视为亲切的表示,只是对长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