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的体系大体上是道、府(州)、县三级。共有5京、6府,156州、军、城,309县(根据《辽史·地理志》)。辽朝如同宋,也有五京制度,主要是为控制因战争获的土地而设置的,或是因为争夺一地而设置的前进基地。
辽代还设有与县同级的州、军、城。而头下军州是辽朝一种特殊建置。契丹贵族将所俘掠的人口,建立州、军安置,督迫其为主人劳作。辽诸王、外戚、大臣所领有的头下军州可建城郭,其余只能有自己的头下寨堡。头下军州多设在潢河流域契丹住地。俘户主要是河北、山西的汉人和东北地区的渤海人。头下州县名称,常采用俘户原籍州县名称,如俘卫州民,建卫州;俘三河县民,建三河县;俘密云民,建密云县等。头下军州的制度到辽圣宗时期逐渐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