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历史进程可以分为四期:
明朝的前身——西吴时期(1364年-1368年)
建立全国统治——明朝时期(1368年1月23日-1644年4月25日)
江南半壁——南明时期(1644年-1661年8月22日)
最后的余波——明郑时期(1662年-1683年)
由于元朝的统治日益残暴黑暗,韩山童、刘福通、徐寿辉等爆发了红巾军起义。朱元璋参加了红巾军,他南征北战。1364年,朱元璋自称为吴王,史称西吴政权。1368年,朱元璋称帝,以应天府为京师,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建立了明朝。不久他又命徐达、常遇春等大将北伐元朝,攻占大都,元顺帝北逃。明朝共有二十位皇帝。明朝的领土曾囊括所谓内地十八省之范围,东北抵日本海、鄂霍次克海、乌地河流域,后改为辽河流域;西达西喇木伦河——哈密,后改为嘉峪关;并曾在今东北地区、新疆东部、西藏等地设有羁縻机构;明成祖时期甚至短暂征服并统治安南。明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南京应天府改为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