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
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